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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600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紫金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kaiyun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30 01:01:19 人气: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 B塔 38楼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龙净环保原股权出让方,即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林腾蛟先生与吴洁 女士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 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 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 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 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Kaiyun网址 开云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西兴杭”)为紫 金矿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23.11%

  注:2023年 4月 1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第 5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3年第 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紫金矿业完成 160.1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程序,注册资本由 263,281.7224万元减少至 263,265.7124万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此次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投资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企业总部管理;销 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有色金属合金,金银制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外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贸易代 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黄金现货 销售;企业总部管理;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紫金矿业持有紫金投资 100%股权,紫金投资持有紫金资本 100%股权,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1、自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2年 5月完成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以来,紫金矿业积极推动与龙净环保上下游业务的协同发展,龙净环保已成为紫金矿业布局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方面的重要平台。因此紫金矿业为增强龙净环保的控股股东地位持续增持龙净环保。

  2、由于龙净环保已发行的可转债陆续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被动稀释。

  3、在前述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龙净环保的比例不断上升。为保证龙净环保持续稳定经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原转让方友好协商一致,于2024年 1月 29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事宜。

  本次权益变动后,紫金矿业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闽西兴杭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0,586,23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15.02%,同时通过委托表决权的方式获得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拓诚”)持有的龙净环保107,118,76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龙净环保当时总股本的 1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具有表决权的股份267,704,99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均为210,333,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46%。

  2、龙净环保于 2020年 3月 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龙净转债”)2,000万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亿元。龙净转债自 2020年 9月 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为 2020年 9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23日。因龙净转债持有人实施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3、2022年 5月 8日,紫金矿业与龙净实业、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鑫拓诚)、阳光瑞泽、林腾蛟先生、吴洁女士(以下合称“原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将其持有合计 107,118,761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予紫金矿业。2024年 1月 29日,经各方协商,签署了补充协议,解除表决权委托,详见“三、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相关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紫金矿业与原转让方于 2022年 5月 8日签订了《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约定了委托表决权及董事会提名权等相关事项。2024年 1月 29日,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表决权委托和董事会提名事项进行变更,并签署了《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乙方(2)(出让方):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

  1、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协议“第八条 关于控制权的特别约定”之8.1.4条款、“第九条 关于委托表决权的特别约定”、“第十条 涉及委托表决权股份处置的限制”中关于委托表决权和乙方股份处置限制相关约定。但是,原协议“第八条 关于控制权的特别约定”、“第十条 涉及委托表决权股份处置的限制”中涉及乙方、丙方不得谋求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的有关条款仍继续有效。

  3、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18个月内,乙方不得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主动减持标的公司股份。但如乙方因资产债务重组、债权人要求处置等外部客观原因需要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况除外。

  4、本协议的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本协议明确变更的条款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且继续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原协议执行。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相应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5、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紫金矿业、紫金资本、紫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0,333,18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个月内,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是□ 否√ 注:紫金矿业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闽 西兴杭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表决权减少)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0,586,231股 持股比例:15.02% 控制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67,704,992股 控制有表决权股份比例:25.0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集中竞价增持 49,746,953股; 解除表决权委托 107,118,761股 变动比例: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降低 0.28%(股份数量不变); 集中竞价增持增加 4.60%; 解除表决权委托降低 9.91%

  时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 方式: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时间:2022/8/25-2022/9/23及 2023/10/26-2024/1/22 方式:集中竞价增持 时间:2024年 1月 29日 方式:解除表决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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